1.从地理角度上讲,苏格兰与英格兰分居不列颠岛的北部和南部。
2.从民族角度上讲,苏格兰人为凯尔特人后裔。英格兰为盎格鲁-撒克逊人后裔。
3.从文明角度上讲,苏格兰受凯尔特以及北欧文明影响。英格兰受罗马与盎格鲁萨克逊文明影响。
都是英格兰人,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的球员是绝对不会参加到英格兰队的,首先你要去了解英国的组成,他是一个联盟国家,威尔士、英格兰、苏格兰、北爱尔兰都是有自治权的,比如威尔士的贝尔如果参加到英格兰队的话,那么意味着他将不会参加威尔士队的比赛,并且相当于抛弃了威尔士,威尔士也会抛弃他,这也是吉格森到老也没有参加到世界杯一样,因为他始终坚持他是一个威尔士人,不会去英格兰队。
题目是可不可以,而不是问会不会。
答案是可以。虽然分了四支球队,但他们都说英国国籍,所以在国际比赛中,理论上他们可以接受任何球队的征召。
其他答案都提到了贝尔,而我首先想到的是曼联名宿吉格斯,他一生都为曼彻斯特联队效力,如果当年选择加入英格兰队,作为会更大。
熟悉那个时代的球迷都知道,当时的英格兰左翼是一个巨大的短板。
上面说的是可以加入英格兰队的问题。
但事实上大多数苏格兰人,威尔士人都不会加入。
这里有很多历史的、人文的因素在里面。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民族荣誉感。
如前所说,吉格斯当年如果加入英格兰,他可能成为国际巨星。但是代价是他要公开抛弃他的民族。这就像中国乒乓球养狼计划,放很多实力不够进国家队的球员去其他国家打球一样。他们表现得越好,越是被国人辱骂。
足球时间,球员的收入主要是俱乐部,巨星有另外的广告收入,国家队给的钱很少。加入国家队参加国际赛事主要是从提高名气和国家民族荣誉两个方面考量。
权衡一下,答案很明显
英格兰和苏格兰在历史上结成联合王国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从1603年斯图亚特王朝建立到1707年联合法案的颁布,历经1个世纪。这中间掺杂了战火,过程也可谓曲折。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1603~1649)
苏格兰本来是一个独立王国,不受南方英格兰的控制。苏格兰在历史上曾和法国拥有长久的同盟关系,亦使苏格兰和英格兰之间关系相当紧张。
1603年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继承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王位,成为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开启了斯图亚特王朝 。两国开始划归一个国王名下。但两国仍保有各自的议会,且之后的百年中,双方宗教和政体差异甚大,时有对立竞争和冲突,即使共同的王室也无法阻止。
英国内战时期至克伦威尔时代(1642~1659)
1625年查理一世继位,他以君权神授说加强王权地位,与议会关系闹僵,最终爆发英国内战。苏格兰很自然的站在查理一世一边。从1642年内战爆发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处死结束。之后进入克伦威尔时代。克伦威尔在统一英格兰内部后又率军进攻保王势力残余控制下的爱尔兰,并于1652年夺取爱尔兰。而在克伦威尔征服爱尔兰期间,保王势力还依靠苏格兰企图复辟斯图亚特王朝,被克伦威尔察觉,1650年7月,克伦威尔征讨苏格兰,至1652年5月苏格兰人停止抵抗,1654年苏格兰被克伦威尔武力掌控。此时的苏格兰比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独立性降低很多。
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至安妮女王时期(1660~1707)
克伦威尔死后,小克伦威尔继承父亲的权力,但由于小克伦威尔不得人心的统治,导致流亡海外多年的查理二世得以回到英国复辟斯图亚特王朝。苏格兰恢复了独立地位和机构,但政治权利仍在伦敦。
1685年詹姆斯二世继位,因詹姆斯二世的离心离德,致使议会在1688年秘邀荷兰的威廉夫妇入主英国,视为光荣革命。光荣革命后苏格兰和英格兰的王位继承曾出现再度分化的可能。为此双方一再协商。
1702年安妮女王继位后十分希望与苏格兰紧密结合,为此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最终在17颁布《1707年联合法案》废止了双方王国的议会,取而代之的是大不列颠议会。联合下的苏格兰和英格兰称之为不列颠王国。两国公民享有两国国籍,商贸自由交通。不过这次合并的争议性极大,所以最终实现的主要推力是凭借英格兰越来越强大的经济实力。
两分钟带你搞懂英格兰与苏格兰之间的恩怨瓜葛!
英国,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四个政治实体组成,“联合王国”也是其唯一的官方称谓。
我们习惯称呼的“英国”实际上是“英格兰”的别称,但在联合王国内部,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地位相等,并无高低贵贱之分。然而以当初英格兰的人口、资源和军力优势,很难不让人觉得其他地区有被英格兰强行同化的嫌疑。
在联合王国诞生之前,大不列颠岛上的英格兰和苏格兰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国家和两个民族。统治这片地区的国王们为了自己的丰功伟绩不断向邻国发动战争,故而英格兰与苏格兰是几代的世仇。公元1296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几乎占领了整个苏格兰,但当地的抵抗运动却一天比一天激烈,最终在1314年之后苏格兰重新获得独立。电影《勇敢的心》描述的就是这段历史。
打仗的同时,欧洲的权贵们也没有忘记联姻,熟悉欧洲封建制度的同学们对“领地随主人走”都不会陌生。1603年强势的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驾崩,因为生前无嗣,与之关系最近的就是其侄孙,也就是时任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于是在佩戴苏格兰王冠的同时,詹姆士六世也被加冕为英格兰的国王,但此时的詹姆士只是头戴两顶王冠的同一个人而已,英格兰与苏格兰仍然是两个国家,不过这也拉开了两国合并的序幕。
1707年,联合法案通过,苏格兰国会解散,两国正式合并为单一的“大不列颠王国”,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苏格兰人都赞成这种结果,这也是苏格兰独立之火燃烧至今的原因。如今距离两国合并已经过去了三百多年,但苏格兰仍然不时发出“脱英”的声音,这令我们很奇怪,三百年的时间不足以同化苏格兰人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习惯吗?要知道相比之下的俄罗斯可是只用了五十年就把东普鲁士完全俄罗斯化的呀!
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 表明上是表姑祖母让位给表侄孙 实质是穷苏格兰要攀富英格兰这个亲戚
1、英格兰和苏格兰的第一位共主是詹姆士六世及一世(对苏格兰是詹姆士六世;对英格兰是詹姆士一世);
2、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因为没有结婚生育导致没有继承人,在临死前指定自己的表侄女被驱逐到英格兰的苏格兰女王玛丽一世的儿子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为英格兰国王。
英国国旗图案是由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旗组合成的
3、1587年,面对伊丽莎白一世处死母亲玛丽一世,为了保住自己一年4000英镑的英格兰补贴,詹姆士六世只能表示遗憾,而非谴责伊丽莎白一世。
4、新教和天主教的斗争。当时英格兰和丹麦是新教双强;苏格兰和法国是天主教盟友。但即位的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信奉的是新教。在1589年,詹姆士六世娶新教强国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的姐姐安妮公主后,就得到了新教双强丹麦和英格兰的支持,在苏格兰国内打击天主教势力,宣传自己的君权神授思想。
5、苏格兰之所以同意合并,完全是因为钱。苏格兰穷、英格兰富,这是当时的事实。虽然1603年联合法案时,詹姆士继承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王位,成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共同的国王,但两国议会、法律、货币等都相互独立,是两个独立的国家,只是国王相同而已。
到了1702年,安妮女王在英格兰国会发表演讲,提议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英格兰和苏格兰于是在1702年10月安妮女王的斗鸡场中会晤,双方没有达成合并,不欢而散。
苏格兰通过《安全法令》,宣称如果安妮女王死亡后没有子嗣,就从苏格兰王室后裔中选择国王,而非按照英格兰议会的《1701年王位继承法》,除非英格兰国会给予苏格兰完全的贸易权。这就意味着,苏格兰国王和英格兰国王并非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