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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办理好领取失业保险手续,迁移户口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影响,如果迁移了社保帐户,则对有影响。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和移居境外的等等才会停止失业保险待遇
社保本身就允许当事人在参保地领取失业金,而参保地未必就是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
可以异地领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可选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个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分为两种类别: 一是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这类情况需要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具体内容包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单位及起止时间,以及未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证明。 凭此证可以作为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待在户口所在地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将失业保险费年限与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是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这类情况需要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将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和职业培训费、职业介绍费,以及应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由户口所在地发放失业保险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已经在外地重新就业,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安排或自行从事工作,或者取得退休待遇、养老待遇、离休待遇或其他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停止领取生活补助的,应当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如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重新就业,就需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当然,在具体操作中,因为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如果您在重新就业后有困难,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就业部门咨询,寻求相关帮助和支持。
不同省份缴纳的失业保险可以转移累计到一起,然后统一按失业金申请地的标准计算失业金领取期限、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缴纳年限是累计的,可以多和省份累计。不过因为现在各省社保不联网,需要本人去之前缴费社保局办理社保账户转移手续,累计到一起后一起计算领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