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监测采用精密水准测量的方法,测定布设于建筑物上测点的高程,通过监测测点的高程变化来监测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在周期性的监测过程中,一旦发现下沉量较大或不均匀沉降比较明显时,随时报告施工单位。根据建筑施工规程要求和地基不均匀沉降将引起建筑破坏的机理,一般应在建筑物围墙每个转折点连接处设一个监测点。
由于控制点是整个沉降监测的基准,所以在远离基坑比较安全的地方布设2个控制点。每次监测时均应检查控制点本身是否受到沉降的影响或人为的破坏,确保监测结果的可靠性。
注意事项
(1)建筑物沉降监测点与基点构成闭合水准测线。
(2)沉降监测按国家一等水准测量规范要求实测。
(3)监测仪器采用DS05 级索佳B1自动安平精密水准仪,视线长度严格控制在30m以内,前后视距差0.5m。
(4)在各测点上安置水准仪三脚架时,控制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的方向平行,第三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5)在同一测站监测时,不进行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6)水准测量测点间的站数控制为偶数站。
竖向荷载。
建筑物和土工建筑物修建前,地基中早已存在着由土体自身重力引起的自重应力。建筑物和土工建筑物荷载通过基础或路堤的底面传递给地基,使天然土层原有的应力状态发生变化,在附加的三向应力分量作用下,地基中产生了竖向、侧向和剪切变形,导致各点的竖向和侧向位移。侧向应力等于竖向荷载乘以侧向应力系数。